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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2023

2024-09-12 21:34:16 保险资讯 浏览:20次


浙江省2023年工伤赔偿标准

年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2023

法律分析:一般工伤赔偿标准主要有: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原则上是住院期间的伙食费;交通食宿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工伤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办理了退休手续后,则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最新工伤赔偿标准2023: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浙江工伤赔偿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工伤赔偿的标准在2023年具体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27个月。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的25个月。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的23个月。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的21个月。以此类推。“本人工资”定义为: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2019年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1、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已经参加工伤保险或者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工伤发生时尚未参加工伤保险但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应当按月享受工伤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且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可以按月享受工伤待遇,也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4条,第9条。

3、一)省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全部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体工商户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雇工工资总额乘以其缴费费率之积。统筹地经办机构应根据个体工商户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个体工商户的缴费费率。

2020年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1、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5、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6、《条例》的颁布施行,为规范工伤保险工作,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对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