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91元。这意味着,如果失业人员在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少于5年,他们每个月可以领取291元的失业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312元。
2、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失业人员已经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其次是失业的原因并不是本人的原因,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表达自己有求职的意愿。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
4、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放标准如下: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三个条件需要同时具备,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失业保险按什么标准发放失业金的领取标准包括:(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最长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1、领取条件:参保与缴费:确保与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自愿失业:失业非本人意愿,如被解雇或合同终止。失业登记:依法完成失业登记,证明失业状态。求职与培训意愿:积极寻求再就业,愿意参加职业培训。领取标准:短期失业:缴费1-5年,按缴费年限领取相应月数的保险金。
2、在失业者失业前,单位和失业者本人根据相应的法定缴费时间累计满一年但不满5年的情况下,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就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若已满5年未满10年,从第5年累计开始,每增加一年,就增加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可以领18个月。
3、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4、失业金领取条件是,只要当事人的社保缴纳已满一年,而且也是非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的,同时已办理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就可以领取;而对于领取的标准就会结合劳动者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