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常识

工伤保险实施条例指导意见,我得了甲减算不算工伤

2025-05-19 6:57:12 保险常识 浏览:7次


湖北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怎样调整

1、符合伤残津贴调整条件的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级别一级至四级每人每月分别对应增加421元、397元、374元、351元。 倾斜调整。定额调整后,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仍低于3670元/月、3466元/月、3262元/月、3058元/月(武汉市为4032元/月、3808元/月、3584元/月、3360元/月)的,补齐到对应的标准。

我得了甲减算不算工伤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不属于职业病,应当不属于工伤。

放射科上班得了甲减能否定为工伤,这是属于职业病范畴,你应该去当地疾控中心或省级职业病检测机构申请职业病鉴定,如果能够鉴定为职业病,则持职业病鉴定证明,去当地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职业病鉴定是职业病患者申请工伤的前置条件。

经法定诊断鉴定机构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持诊断书或鉴定书到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可不经调查依据职业病诊断直接认定工伤。

而甲状腺功能减退属于几级伤残是需要根据引起的原因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判定。如果是工伤的话,至少可以判定为八级伤残,依据GB/T16180一201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八级标准:57)甲状腺功能轻度损害;如果按照人体损害程度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可判定为重伤二级。

法律分析:可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工伤认定前的保险待遇有谁承担?

1、工伤医疗费用可由用人单位或人员先行垫付。如已参保,由社保部门核准后报销;若未参保,则需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因公受伤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时,享有工伤医疗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受理日之前的由单位承担,受理日之后的由 医保 中心承担。 法律规定 首先,第一种意见认为,无论该工伤何时申报或何时得以认定,单位只承担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的工伤费用,对于30日之后的费用则由 社会保险 基金负担。认为,如此操作将对职工受伤是否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产生不利影响。

3、只要是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在工伤认定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抢救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垫付。从工伤保险责任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也就是说劳动者享有劳动安全保障权,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安全保障义务。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负有抢救伤者(送往医疗机构抢救)责任。从立法精神和一般惯例也是由用人单位垫付。

4、工伤认定前 的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第四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

5、在工伤认定前,医疗费用通常由个人承担。若涉及较大费用,用人单位可先行垫付,待工伤认定后,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被认定为工伤,则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治疗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关于适当调整本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现就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调整范围调整范围为2008年12月31日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不包括按基本养老金调整待遇的退休工伤人员),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最新的河北工伤待遇调整通知说明了,职工受伤之后的伙食补助、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康复治疗费、停工留薪以及护理费等领取的标准和相应的赔偿的标准,具体金额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赔偿。

调整时间 调整工伤保险待遇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办法 (一)1-4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参照2007-2009年市(州)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生活护理费的调整以2009年市(州)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适当考虑本地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周聪 11月2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广东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河北省:政策解读《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有关...

调整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需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由省(区、市)人民政府制定调整办法。《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制定调整标准,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具体来说,河北省已经对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进行了调整,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每人每月的增加额也有所不同。例如,一级伤残的职工每月可以增加一定的金额,而二级、三级和四级伤残的职工每月也会相应增加一定的津贴。这样的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生活水平。

法律分析: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标准为:一至四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20元,二级伤残200元,三级伤残180元,四级伤残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