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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 办法(安徽工伤保险条例打印版)

2024-03-26 3:48:36 保险知识 浏览:61次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二)

1、在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劳动者报告的工伤事故报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并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第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对报告的工伤事故进行认定,并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医疗机构。

3、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设区的市统筹,逐步实行省统筹。第八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二)工伤保险费滞纳金;(三)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四)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4、第一条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安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

1、用人单位未按第一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在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第一条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3年安徽工伤赔偿标准表

1、最新安徽省工伤赔偿标准规定:一至四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如下:一级伤残赔付标准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赔付标准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赔付标准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赔付标准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3、工伤骨折赔偿2023标准如下: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4、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安徽省工伤赔偿标准

1、最新安徽省工伤赔偿标准规定:一至四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综上所述,安徽省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津贴为7个月个人工资。个人工资是指受伤职工在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

3、法律主观:安徽省工伤赔偿:一般赔偿医疗费用、伙食住院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以及停工留薪等方面,造成伤残的,还需要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是怎样的

1、储备金用于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市级储备金不足支付的,按一定比例分别由同级人民政府垫付、省级储备金支付。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

2、《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第3款:“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法律分析: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是为了规范工伤保险市场,规范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4、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5、地方性法规。根据查询华律网官网得知,在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因此属于地方性法规,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