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if条款下,保单上的被保险人应填谁,首先要看是否信用证结算,即如果是信用证结算,那么,应该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填写——即信用证要求填写谁,就必须填写谁。如果不是信用证结算,那么,填写的是出口方(投保人自己),也可以是进口方——这个可以选择。
CIF=成本+运费+保费CIF下卖方可以做被保险人,买方也可以直接做被保险人,其实都一样,但我国很多公司CIF条款出口,习惯卖方做被保险人再背书给买方是因为CIF项下的保险是为买方而买。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如果货物出险,亦由买方凭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在CIF或CIP价格条件下,被保险人即为卖方(出口商),信用证方式下指的是受益人,托收方式下为委托人。但是实际发生货损时,索赔的权益是买方(进口商),所以保险单以卖方为保险人时,卖方要在保险单的背面进行背书,以示索赔权益转让给保险单的持有人,同时受让人则负担被保险人的义务。
CIF下卖方可以做被保险人,买方也可以直接做被保险人,其实都一样,但我国很多公司CIF条款出口,习惯卖方做被保险人再背书给买方是因为CIF项下的保险是为买方而买。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如果货物出险,亦由买方凭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1、做FOB的话,那就海运保险被保险人就写发货人。2,做CIF的话,那海运保险被保险人可以写发货人,装船后,背书转让给收货人。 也可以直接写收货人。3,做信用证交易的话,按信用证的要求写填写海运保险被保险人。
2、申请人是收货方吗,是收货方是可以的,如果申请人不是收货人那就不行,只能填出口方 被保险人写我司,即提单SHIPPER,申请人背书并盖章签字 (交单时不可能有申请人的背书吧?)你们公司是货代还是第三方物流公司,如果你们是货代公司帮客户发货,那么被保险人写你们公司是需要背书的。
3、进口的保单和国内的保单,一般要写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这个是为了出险的时候方便保险公司联系此人协助提交单据。所以这个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和被保险人的抬头没有必然的一一对应关系,可以写代理物流公司的。3,运输工具出口散货,出口集装箱运输的,这里可以填船名航次。
4、cif条款下,保单上的被保险人应填谁,首先要看是否信用证结算,即如果是信用证结算,那么,应该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填写——即信用证要求填写谁,就必须填写谁。如果不是信用证结算,那么,填写的是出口方(投保人自己),也可以是进口方——这个可以选择。
CIF=成本+运费+保费CIF下卖方可以做被保险人,买方也可以直接做被保险人,其实都一样,但我国很多公司CIF条款出口,习惯卖方做被保险人再背书给买方是因为CIF项下的保险是为买方而买。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如果货物出险,亦由买方凭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两者都可以但操作有点不同:1。如果是买方:就直接将保险单交给买方;2。如果是卖方:需要卖方将保险单背书后交给买方。总之,保单一定要到交到买方手中,而且向保险公司索赔也要在目的国。可以卖方作保险人, 再背书转让给买方,也可直接以买方为被保人。
在CIF或CIP价格条件下,被保险人即为卖方(出口商),信用证方式下指的是受益人,托收方式下为委托人。但是实际发生货损时,索赔的权益是买方(进口商),所以保险单以卖方为保险人时,卖方要在保险单的背面进行背书,以示索赔权益转让给保险单的持有人,同时受让人则负担被保险人的义务。
cif条款下,保单上的被保险人应填谁,首先要看是否信用证结算,即如果是信用证结算,那么,应该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填写——即信用证要求填写谁,就必须填写谁。如果不是信用证结算,那么,填写的是出口方(投保人自己),也可以是进口方——这个可以选择。
CIF贸易条款下的投保,投保人是卖方,而被保险人(保单受益人)是买方。偿付地点不一定在目的港。以CIF进口业务举例,一般来说,我们拿到的保单,赔付地点以上海为主,即使目的港是宁波或者青岛,因为相当多的国外保险公司,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或者代理机构都在上海。反之亦然。
收货人也可能成为被保险人,尤其是在采用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或CFR(成本加运费)等贸易术语时。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会负责安排运输并购买保险,但保单通常会直接寄给买方(收货人)。收货人在收到货物后,如果发现货物损失或损坏,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提单上的shipper也可以成为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