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第(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形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山东华赛律师事务所黄维宝律师解非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非工作时间前后在非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非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遭受暴力或意外伤害的。患病但是非职业病的。
法律分析:以下是不可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故意犯罪的伤害; 因醉酒或吸毒导致的伤亡; 员工自残或自杀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日常工作、企业行政指派的临时任务或同意的工作,即使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有利于企业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受伤的情况,都被视为工伤。
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故意行为导致事故:酒驾、毒驾:驾驶员在饮酒或吸毒后驾驶车辆,若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并受伤,无法认定为工伤。故意超速:驾驶员故意超速行驶,若因此导致事故并受伤,同样不能认定为工伤。
1、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是对工伤认定的规定。
3、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主要内容如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权利: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本人提出,有权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在劳动合同到期或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同样有权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4、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5、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伤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6、这款保险条例有两个版本。一是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二是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这两个版本于2011年开始生效并一直沿用。工伤保险条例2021全文是2021年现行有效的《工伤保险条例》,是由2003年4月27日颁布,2004年1月1日生效实施,并与2010年12月20日修订后重新公布的。
工伤保险储备金应当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储备金的提取比例,根据统筹地区的产业结构和发生重大事故工伤保险费用占工伤保险总费用的比例确定,一般不超过当年基金征缴总额的20%。储备金滚存结余总额不应超过当年基金应征缴总额的30%。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垫付。
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主要如下:差额补足原则:当工伤事故由交通事故等民事伤害引起时,若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赔偿数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将采取“分项对应、累计相加、总额对比”的规则进行处理。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主要涉及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确定及调整机制。缴费费率的初步确定: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