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有因客观事故造成死亡或残疾的结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成立至少包含三个条件:有客观的事故发生,而且是不可预料、不可控制、非受害者所愿的;被保险人身体或生命所遭受的伤害是客观的、看得见的;意外事故属于保险合同范围内的,是伤害被保险人身体或生命的直接原因或者说是近因。
投保人本人。投保人的子女(父母为其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父母不能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但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不受上述两条的限制)。
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可以是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法律分析受益人是享受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享受保险合同的利益领取保险金,但他并非保险合同当事人,且不负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投保人与主被保险人的关系可以是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也可以是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等。被保险人是保险的承保对象,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到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外来因素造成:意外伤害必须是由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这些事件都是外部力量作用于被保险人身体导致的伤害。突发性:意外伤害的发生必须是突发的,即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点:有客观且不可预料的事故发生:事故必须是不可控制的,非受害者所愿的,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被保险人身体或生命所遭受的伤害是客观的、看得见的:伤害必须是实际发生的,能够被客观证明和观察到的,例如身体创伤、残疾或生命丧失等。
意外险的承保条件相对宽松,主要分为几个年龄段:28天到3岁、3岁到18岁、18岁到65岁(某些保险公司可承保至70岁)。一般情况下,投保者只需满足年龄在承保范围内,且身体基本健康的要求,投保时需确认未住院及无旧伤。不同年龄段的承保条件可能有所差异。
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残废给付 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伤害需满足“四要素”:外部性:伤害必须是由外部因素造成的,而非身体内部原因。突发性:伤害的发生必须是突然的,不可预见的。非初衷性:被保险人对于伤害的发生没有主观故意或预谋。非疾病性:伤害不是由疾病导致的身体损害。
1、被保险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首先,其财产或人身需要受到保险合同的保障;其次,被保险人享有赔偿请求权。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权益,《保险法》明确规定了以下内容:当投保人不是被保险人时,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得到被保险人的同意。
2、法律分析:被保险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赔偿请求权。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法明确规定:投保人不是被保险人时,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就保险险种和保险金额必须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
3、年龄要求:疾病保险通常对被保险人的年龄有一定限制,一般要求被保险人在18岁至60岁之间。这是因为在这个年龄段内,人们更容易罹患一些常见的疾病,需要相应的保障。 健康状况: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也是疾病保险考虑的重要因素。通常要求被保险人没有患有已知的严重疾病,如癌症、心脏病等。
4、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条件主要有三方面。首先,被保险人需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最基本的要求,确保被保险人能够自主决定是否投保并承担相关责任。其次,对于某些费用高、缴费周期长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可能会对投保人的经济状况有所要求。
5、保人的条件如下: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6、其实,带病投保并非完全不可能,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投保人必须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这是投保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对于健康状况不佳的人士来说,带病投保的过程可能会更加复杂。保险公司在评估风险时会更加谨慎,有时会要求提供额外的医疗报告或进行体检。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包条件相对宽松,只要求被保险人能够正常生活,并且没有残疾或精神病等特殊情况。当然,保险公司也会设定年龄限制,一般规定为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这些条件的设定主要是为了确保被保险人具备基本的健康和生活能力,同时也便于保险公司进行风险评估。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伤害需满足“四要素”:外部性:伤害必须是由外部因素造成的,而非身体内部原因。突发性:伤害的发生必须是突然的,不可预见的。非初衷性:被保险人对于伤害的发生没有主观故意或预谋。非疾病性:伤害不是由疾病导致的身体损害。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意外事件的定义:意外伤害必须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导致身体受到的伤害。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以满足保险条款中对“意外”的定义。保障范围与免责条款:意外险的保障范围需符合保险中意外的定义,同时需留意免责条款。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年龄范围:被保险人年龄需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年龄范围之内。身体状况:被保险人身体状况需较为良好,尽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健康告知的限制相对宽松。保险事故特性:不可预料与不可控制:保险事故必须是不可预料且不可控制的。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是: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导致身体受到的伤害。只有符合这四个条件,才能满足保险条款中所定义的意外。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意外伤害需满足几个条件:外来因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食物中毒、被人袭击等;突发的事故,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职业病则不属于此类;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非疾病所致的伤害;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投保人的身体所属部位。
保险人:定义:也被称为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性质: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具体形式:包括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国营保险公司等。
被保险人:则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可以是投保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具有利益关系的人。综上所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承担着不同的义务和享有不同的权利。理解这两者的区别对于正确理解和运用保险合同至关重要。
被保险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接受保护,享有保障权益的一方。具体来说:定义:被保险人通常是保险合同中指定的、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获得保险金的人。在汽车保险中,被保险人通常是汽车的所有者,即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
简单来讲,保险里的被保险人和被投保人意思是一样的,都是指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投保人是指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保险人也叫承保人,指的是订立保险合同且承担理赔责任的保险公司,被监护人指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一般是指未成年人。
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即购买保险的人。保险人:不能是投保人,因为保险人是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义务:保险人:需要履行说明告知合同内容、赔偿和给付保险金、及时签单、保密等义务。
【1】定义不同 保险人:也被称为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人是法人,具体形式包括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等。 被保险人:亦被称为保户、直接受益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