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如果一方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持有异议,有权在15日内向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这一规定确保了工伤职工能够获得公正的评估。同时,条例还明确指出,如果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可在一年后再次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支付期限一般为26周至52周。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这项待遇是经鉴定为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支付的,为伤残抚恤金或伤残年金。属工伤长期待遇,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才予发给。多数国家支付的标准为工资的66%或75%,需要护理的一般都规定加发护理费。
公务员不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其适用对象并不包含公务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公务员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其适用对象并不包含公务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公务员需要买工伤保险吗公务员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公务员工伤待遇优于一般工伤待遇。
公务员不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其适用对象并不包含公务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公务员不属于这些范围,没有工伤保险。但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无论是公务员还是别的雇员,用人单位都有责任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公务员发生工伤时,应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负责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丧葬补助等相关费用。这是确保公务员工作安全和保障其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
如果单位所在地区已将公务员纳入到职工工伤保险范围,公务员因公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办理;否则,由当地人事局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来办理。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3、建筑施工企业可按项目参保,需在施工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4、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5、对于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十级伤残赔偿金具体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以百分之十。
按照民政部在2017年年底的时候出台的最新规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将会按照新的标准来发放抚恤金,其中,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十级残疾等级残疾抚恤金标准为:因战:8100元/年,因公:6930元/年。
通常为10万左右 工伤赔偿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伤残就业补助金 等。
在《工伤保险条例》中,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清晰列出。七级伤残者可获得13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者可获得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者可获得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者则可获得7个月的本人工资。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实施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2、保险的单位为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简称新办法)采用列举法明确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4、年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共六十七条。_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5、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17修订)第二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