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
1、违法。幼儿园不交五险一金的行为确实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时足额缴纳。
2、所以你们的幼儿园不给老师缴纳社保的话,是违反劳动法的。
3、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幼儿园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应予补缴。养老保险其实只是社会保险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中的一险,有权要求补社保而不仅仅是养老险。
4、法律分析:必须有五险,但是不一定有一金。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缴纳五险。机关幼儿园也不例外。否则,劳动者可用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但是一金不是劳动法规定的,现在还不是强制企业为员工缴纳。
关于防暑降温费的法律规定是劳动者在室外温度达到三十五度以上坚持工作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补贴费。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是劳动者在每日高温工作的情况下,是每个月都不能低于一百八的补贴费用。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劳动法关于防暑降温费的规定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在特定的高温条件下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津贴。具体来说,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时,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将其纳入工资总额。
法律主观:防暑降温费发放要求: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防暑降温费一般是强制发放的,对于发防暑降温费的问题劳动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对于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卫条件与待遇是有原则性规定的,同时国家行政机关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符合发给防暑降温费的地区与单位不发给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且涉嫌侵害劳动者权益。
第十一条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什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需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意味着,各企业需依据经办机构设定的费率,结合自身员工的工资总额,来计算并缴纳相应的工伤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的内容是工伤保险费数额的确定是由工资总额乘以费率之积。工资总额是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处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费率由社保经办机构确定。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法是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相关事项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当地的代理单位职工工资的总金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来缴费工伤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5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根据用人单位职工工资的总金额来进行确定。
1、工地没给工人买保险会有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建筑工地公司没有给买保险,是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保险法中的规定。《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施工方拒绝为员工购买保险构成违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其中涵盖了工伤保险。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工作环境中的职业风险较高,因此购买保险对于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如施工方未能履行此项义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伤害或其他意外时,用人单位须按工伤保险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3、首先,企业将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这给了企业一个改正的机会,以避免更严重的处罚。如果企业逾期仍未改正,将面临更加严厉的惩罚。具体而言,企业需承担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这不仅意味着企业将面临巨大的经济负担,还可能对其信誉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4、法律分析:建筑工地,公司没有给买工伤保险,是违法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